• 創作之聲1
    資深音樂創作人與你暢談集體管理組織。
    • 1. 在卡啦OK場所使用音樂
      卡拉OK經營場所持牌人,應在場所使用音樂前事先向版權人(MACA)申領公開播放或演出音樂的許可。不論使用本地及外地音樂作品...
    • 2. 在零售商店播放音樂
      在零售商店、髮型屋、購物商場等營業場所播放音樂,必須事先得到許可。現有三百多間商舖申領了許可,可致電28882380或登入...
    • 3. MACA簡介
      音樂是創作人跟我們分享的心血結晶,我們有責任尊重創作人的寶貴樂章。MACA就是音樂使用者與創作人之間的橋樑。
    • 4. MACA,我們的音樂夥伴!
      MACA與商戶共同合作、成長,在保護知識產權的道路上與您攜手前進。
    • 5. 創作之聲1
      資深音樂創作人與你暢談集體管理組織。
    • 6. 創作之聲2
      創作音樂的他們X尊重音樂的我們,非凡音樂之道。
    • 7. 改編音樂作品(上集)
      改編音樂作品是指使用原有音樂作品的曲或詞進行作品的再創作,改變作品,從而創作出新作品的行為。
      在改編音樂作品前,必須取得原作品其所有權利人,即原作品的作曲人、填詞人及其出版社的同意並取得授權方可進行,改編人應充分尊重版權和權利人的權益。
    • 8. 改編音樂作品(下集)
      根據澳門43/99/M號,《著作權及有關權利之制度》第一百二十六條,為着進行固定、傳送、演出或上演之目的,而透過機械、錄音或錄像之方式對任何作品進行改編、整理或者其他改動者,必須取得作者之許可;